王小锋,女,中共党员,先后毕业于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(律师学院)、北京科技大学法学专业,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2016年实习并执业于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,2018年派驻山西晋凯(临县)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、主任助理。 执业以来,主办、参办案件百余起,代理的多起刑事案件,均取得良好辩护效果。 如:郭某明被控诈骗罪(法定刑十年以上)发回重审一案,合议庭采纳了辩护意见,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被告人判一缓二…贺某然组织卖淫罪(法定刑五年以上)改变罪名为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 任某锋强迫交易罪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,审查起诉阶段,公诉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,未指控强迫交易罪,并对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调整了排名,一审从轻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。 王某新诈骗罪改变定性为合同诈骗罪,王某平挪用资金罪改变定性为职务侵占罪,郝某峰非法经营罪,否掉“涉恶”情节,核减犯罪金额,刘某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、冯某海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均降低了量刑档次。 徐某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,获得从轻量刑…闫某勤盗窃罪、李某谈寻衅滋事罪、郭某开设赌场罪、房某庭、郭某荣贪污罪、樊某珍职务侵占罪、樊某交通肇事罪等采纳了辩护意见,均判处缓刑。 代理的如高某利、侯某霞、薛某芳离婚纠纷、李某峰同居析产、郝某民间借贷、曹某丑买卖合同、任某兵租赁合同、陈某兵运输合同、某医院技术服务合同、曹某明、高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等多起民商事案件以及如任某叶、李某平、樊某交通肇事罪、马某保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,均调解结案,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…代理的如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、刘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案件,均获得胜诉判决…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,办理王某抢劫罪、吕某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等案件;热心公益,受邀为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开展普法宣传讲座…通过专业的服务水平和严谨的办案态度,多次赢得委托人的认可,获赠“铁肩担道义柔情暖人心”牌匾、“法律使者正义卫士”锦旗。 执业宗旨:做一名有学问、有良知的法律人,为每一位委托人的权利和自由而战。